歷城區打造合同監管項目競標工作升級版促進村居經濟事務管理法治化
一是完善合同監管法律程序。對正在履行的經濟類合同,派遣專業律師開展合法性、公平性法律審查,并出具法律意見建議書;對群眾意見大、顯失公平、有違規條款的合同,及時采取補救、完善措施;對擬新簽訂的合同,由律師幫助起草、審查和修訂合同,見證合同簽訂過程,出具見證書。所有合同由街鎮合同監管中心分門別類建立電子臺帳,進行備案歸檔,一村一檔。二是規范項目競標過程。對法律規章規定的招標范圍和規模標準以外的村(居)集體建設、集體資產、資源經營及處置等9大類項目,委托街鎮項目競標服務中心,協調律所等法律服務單位進行公開競標。三是推動合同監管標準化。以村(居)民大會決議形式,將合同監管項目競標納入村規民約范疇,制定7類制式合同規范樣本,規范項目競標內容、范圍,對投資額度小的競標項目設定簡易競標程序,建立競標公告網上發布平臺和操作系統,實現全區項目競標工作規范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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