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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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4月1日訊(記者 王彬)今天從市政府辦公廳獲悉,我市近日制定出臺了《濟南市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一號通”運行管理辦法》。辦法提出,我市將對建設項目審批服務推行“一號通”,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立總受理窗口,對建設項目實行統一登記編碼、權利告知、辦理反饋的“一窗式”服務。辦法有效期為5年。
審批服務中心設總受理窗口
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一號通”,是指對市區范圍內建設項目,采取信息化方式,從項目立項到工程竣工驗收,均使用同一個編號辦理,并最大限度實行聯合審批的管理模式,實現建設項目審批服務一號通行、全程監督,促進建設項目審批服務程序化、規范化、高效化。
我市提出,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設立總受理窗口,對建設項目實行統一登記編碼、權利告知、辦理反饋的“一窗式”服務。凡納入“一號通”管理的審批服務事項,任何部門(單位)不得在窗口以外要求建設單位提交任何申報材料(要件)或辦理任何審批事項。
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與各審批服務部門均使用全市統一的“一號通”管理系統,實現審批服務事項的受理、承辦、批準、辦結和告知等全過程網上運行、內部流轉、上下聯動,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審批權限等為由,要求建設單位(申請人)往返于市、區之間辦理。
采取并聯審批縮短時限
“一號通”管理,對能夠并聯審批的事項和環節全部采取并聯審批;確實不能并聯的,應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限,確保提速提效。根據各部門審批服務職能及相互關系,“一號通”管理的審批服務中項目立項、施工圖聯合審查和竣工聯合驗收工作,均采取并聯審批方式,由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組織相關部門聯合實施。
我市還將建立聯合踏勘制度。對納入“一號通”系統審批的項目,凡需要現場踏勘的,由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實行一次性聯合踏勘,并按規定時限出具審批意見。無特殊原因,各部門(單位)不得多頭、分散踏勘。
審批服務無故超時要受罰
總受理窗口通過“一號通”管理系統,對各部門窗口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跟蹤督辦。審批服務時限到期前1天,總受理窗口應進行詢問和催辦;審批服務時限超時時,總受理窗口應進行督辦,部門窗口應向總受理窗口作出書面說明。
市、區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負責通過“一號通”管理系統,對各部門審批服務事項辦理情況進行全過程實時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不規范行為。對違反操作規程或審批服務超時的,應進行調查核實,對無正當理由的,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市、區監察部門將加強對“一號通”運行管理的監督監察。對應進未進審批大廳,擅自設定審批事項、要件及條件,無故超時審批或缺席聯合審批的,以及工作不負責任、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一經查實,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責任。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