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4-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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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 韓磊 實習生 侯月)今年1月份,高新區公安分局巨野河派出所接到報案,某高校學生宿舍丟失4臺筆記本電腦,通過調查得知,案發前1天該校另一學生宿舍也曾有2臺筆記本電腦被盜。據了解,該校對學生宿舍管理較嚴,跡象表明此案為該高校內部人員作案。民警通過走訪調查發現一臺來源不明的舊筆記本電腦,經核實正是4臺被盜筆記本電腦中的一臺。持有者稱電腦是他的好友、該校一名學生孫某送給他的。5月2日,孫某迫于壓力到巨野河派出所投案。
據交代,孫某在外實習過程中萌生了自己創業做生意的念頭,苦于沒有本錢,就打起了校內學生筆記本電腦的主意。偷盜得手后,孫某將5臺筆記本變賣,得到了4600塊錢。剩下的一臺因為太舊不值錢,孫某便將它順手送給了好友。可沒等生意開張,孫某便已深陷囹圄。孫某現已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