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從市教育局獲悉,《濟南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運行流程規范》(以下簡稱《規范》)正式出臺,《規范》對區級教育督導部門、責任督學、學校等掛牌督導工作三個責任主體,在掛牌督導前、中、后三個關鍵環節的工作任務及標準進行明確。
“《規范》出臺的立足點,就在于解決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標準不統一、運行過程欠規范、工作效能難提高的問題。”濟南市教育局總督學宋豫說,《規范》著眼于濟南市中小學(幼兒園)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工作實際,進一步明確實施“1+8”工作機制(疫情防控督導檢查1項核心任務與8項督導重點任務),基于“濟南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信息化管理系統”實施應用,著力落實責任督學掛牌督導內容的系列化、統籌性。
根據《規范》確定的標準化流程,責任督學在實施學校督導中,應提前制定督導方案,明確督導時間、形式、內容、要求等,設計表格、問卷等相關督導工具,采取隨機聽課、查閱資料、列席會議、座談走訪、問卷調查、校園巡視等方式,在廣泛開展信息采集基礎上,對學校作出客觀評價,最終形成督導報告,強化責任督學掛牌督導方式規范化、常態化。
為切實推進責任督學掛牌督導規范化運行,濟南市引入第三方設計開發了“濟南市責任督學掛牌督導管理系統平臺”,督導工作任務、過程性信息資料、反饋整改意見、督導工作報告等均須管理平臺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