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起,濟南公立醫院停車收費調整試點開始執行,齊魯醫院(中心院區)和省立醫院(中心院區)內部停車場試行為期一年的差別化停車收費。
為有效緩解齊魯醫院和省立醫院等公立醫院停車難問題,改善市民就醫環境,近日,市發展改革委聯合市城市管理局發布了《關于開展公立醫院停車收費調整試點的通知》。
根據《通知》,試點醫院將實行就醫車輛與非就醫車輛差別化收費政策。
就醫車輛停車,前2個小時免費,超過2小時后按階梯式收費,日間時段(7:00~20:00)6小時內每30分鐘收費2元,6小時后每30分鐘收費3元,累計最高不超過45元;夜間時段(20:00~次日7:00)每30分鐘收費1元,累計不超過5元。對于新能源號牌車輛,連續停放超過24小時的,還將享受每日減免2小時停車費的優惠。
對于非就醫車輛停車,前30分鐘免費,之后日間時段2小時內每30分鐘收費3元,2小時后每30分鐘收費4元;夜間時段每30分鐘收費1.5元,累計最高不超過10元。對于新能源號牌車輛執行每日減免2小時停車費優惠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規定的階梯式收費標準,以30分鐘為計費單位,停車不足30分鐘按30分鐘計費;中、大型車按以上標準2倍收取,或按照實際占用泊位數量(不足一個泊位的按照一個泊位計算)收取。車型分類按照公安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跨日間、夜間2個時段停車的,按時段分別計費并累計收費。具體規則為:時段內達不到30分鐘的剩余計費時間,如該剩余計費時間不超過15分鐘的,不收費;超過15分鐘的,按30分鐘收費。
如何判定是否為就醫車輛?按照《通知》,就醫車輛繳費時需提供就醫憑證,比如門診取號單、紙質或電子繳費憑單、收費票據、預交金收據、入院憑證、醫療費用結算單等。試點醫院將進一步細化就醫、非就醫車輛判定標準,統籌做好車輛判別工作。加強收費公示,自覺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一年有效期滿后,兩部門將根據試點評估情況,決定政策優化及推廣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