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公布了《濟南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暫行辦法》,自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轉住房公積金貸款(以下簡稱“轉公積金貸款”)是指濟南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將本人已辦理且尚未結清的我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以下簡稱“原商業貸款”),經原商業貸款銀行同意后,轉為住房公積金貸款。
根據《暫行辦法》,轉公積金貸款只能申請將原商業貸款轉為純公積金貸款,不能轉為組合貸款,并且原個人住房組合貸款不能申請辦理轉公積金貸款。轉公積金貸款對象應為原商業貸款借款人,且應為不動產權證書載明的權利人。其他共同還款人、不動產權利人不得以共同還款或對該套住房擁有所有權為由申請轉公積金貸款。
根據政策,轉公積金貸款額度按照濟南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規定執行,同時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剩余本金且不超過所購房屋當前評估價值的70%。在貸款期限方面,轉公積金貸款期限按照濟南市現行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相關規定執行,且不超過原商業貸款到期期限。
轉公積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標準和相關規定執行。目前,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房,5年以下(含5年)的年利率為2.35%,5年以上為2.85%;購買二套房貸款期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年利率為2.775%,5年以上為3.325%。
為防范資金流動性風險和保證服務質量,避免業務過于集中,按照原商業貸款發放日期先后順序分階段受理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6月30日前受理商貸發放日期在2018年1月1日前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受理商貸發放日期在2021年1月1日前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2025年9月1日起受理所有符合條件的轉公積金貸款業務。
據了解,山東全面推廣“商轉公”政策,支持繳存人將商業個人住房貸款轉為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減少繳存人利息支出。今年1-2月份,全省辦理“商轉公”貸款5385筆、21.18億元,分別同比增長114.5%、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