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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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業單位的監督管理,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發文,要求自今年起,在全市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建立定期報告制度。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要指定專人負責該項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定期向市登記管理局報送年度工作總結和年度檢驗工作總結、《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情況定期報表》及其他臨時需要報告的事項,以加強對縣(市)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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