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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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山東省事業單位登記管理信息公開辦法》(魯政辦發〔2010〕73號)和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濟南市政府信息發布協調工作規定(試行)等制度的通知》(濟政辦發〔2010〕100號)精神,作為實施監督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建立了事業單位信息披露制度。結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工作,要求年檢合格事業單位按照“先審查、后公開,誰審查、誰負責”的原則,在做好保密審查的前提下,于10個工作日內將有關內容在本單位網站或以其他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對社會公布,并向市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