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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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生豬質量安全監管,實現監管的全過程覆蓋,近日,按照中央編辦、省編辦的統一部署要求,經市編委領導同意,市編委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瘦肉精”監管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市畜牧獸醫局等六部門在“瘦肉精”監管方面的職責分工,完善了體制機制,要求相關部門合力嚴打“瘦肉精”。
《通知》明確,市畜牧獸醫局牽頭負責“瘦肉精”監管工作,負責生豬養殖、收購、販運、定點屠宰環節實施對“瘦肉精”的檢驗、認定和查處,負責生豬收購、銷售和運輸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市衛生局負責組織制定與生豬、豬肉質量相關的安全地方標準并發布相關食品安全信息;市工商局負責豬肉流通環節監管,查處和打擊經營含“瘦肉精”等不合格豬肉的行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的索證索票等檢查工作,加大對鹽酸克倫特羅等可作為“瘦肉精”原料的人用藥品流通的監管力度;市商務局負責加強生豬屠宰的行業管理,督促屠宰企業落實質量安全管理的相關制度;濟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生豬、豬肉及其他相關產品進出口質量監管工作。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加強協調配合,強化監督管理,共同做好“瘦肉精”監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