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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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掌握我市事業單位情況,為下步推進事業單位分類改革打下堅實基礎,近日,市編委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開展事業單位清理規范工作的通知》,分三步開展全市事業單位調查摸底和清理規范工作。一是組織調查摸底。要求各事業單位填寫《事業單位基本情況調查表》,并對本單位職責履行情況和運行狀況進行評價,形成自查報告,經主管部門審核把關后,分別報市和縣(市)區編委辦公室。二是開展清理規范。根據調查摸底情況,市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提出初步清理規范意見;縣(市)區所屬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把關,經縣(市)區編辦審核后,提出初步清理規范意見,上報市編委辦公室。三是進行模擬分類。根據中央和省關于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有關精神,按照事業單位的社會功能和職責定位,在年底前完成市和縣(市)區屬事業單位的模擬分類工作,將事業單位預分為承擔行政職能、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或從事公益服務三個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