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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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省、市關于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市中區編辦以“科學界定、政策保障、多元監管、示范帶動”為工作主線,不斷強化措施,落實責任,扎實推進全區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試點工作。
一、科學界定范圍,聚焦試點工作發力點
事業單位建立法人治理結構的目的是通過推進政事分開、管辦分離,最終實現事業單位公益屬性的最大化,讓人民群眾最大限度享受改革紅利。鑒于法人治理結構的運行特點,其更適于在為社會提供公益服務、社會關注度較高、利益關聯方較多且機構規模較大的事業單位運行。因此,經過仔細醞釀和篩選,最終確定區文化館、濟南市緯二路小學、區人民醫院為首批試點單位,旨在建立以理事會、管理層為主導,決策、執行、監督協調統一的組織結構和運行機制。
二、完善框架體系,構建試點工作制度屏障
本著不等待、不觀望、務實創新的態度,認真借鑒現代企業管理制度,吸取先進經驗做法,緊密結合工作實際,通過政策引領,不斷完善試點工作框架體系。一是擬定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成立市中區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試點工作總體的指導、管理和協調。結合事業單位運行情況和分類改革要求,研究制定《市中區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指導思想、實施范圍、試點任務及實施步驟,為推進試點工作打好基礎。二是完善治理框架,提供制度保障。將理事會作為法人治理結構的決策監督機構,理事長一般由主管部門選派擔任,以便理事會跳出試點單位層次,提升站位,更有利于協調解決各類問題。理事會注重引入服務對象和公眾代表參與,與政府部門和舉辦單位、事業單位代表各占理事總數三分之一,最大限度保障公眾參與權和監督權。管理層是理事會的執行機構,負責單位日常運行管理,其人員由理事會提名或任命。三是建立組織機制,明確責任主體。充分調動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找準定位,不包辦、不代辦、不越權,重點負責政策制定及溝通協調。主管部門和事業單位作為責任主體負責試點工作的組織實施,確保不同行業試點工作主題鮮明,特色突出。
三、強化多元監管,助力試點工作規范發展
始終堅持改革的方向和原則,保證事業單位發展活力,研究制定決策失誤追究、信息公開、審計、績效考核和信用評價等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監管體系,確保試點工作始終沿著法制化的軌道前行,防止法人治理結構試點工作走樣、變味。
四、堅持點面結合,凸顯改革示范帶動效應
首批試點單位中,區文化館和濟南市緯二路小學在充分調研、反復論證基礎上,分別制定了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及理事會章程。去年底,區文化館、緯二路小學理事會相繼正式掛牌成立,并組織召開了第一屆理事會會議。經過半年的運轉,區文化館、緯二路小學的試點工作效果初顯,為全區事業單位法人治理結構工作順利開展起到了有力的借鑒作用。目前,區人民醫院相關工作也在有序推進中,前期研究制定了工作實施方案及理事會章程,確認了理事名單,并積極與市五院、市口腔醫院進行溝通,及時跟進公立醫院的法人治理結構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