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6-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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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為進一步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市編辦邀請中央編辦三司副司長王岐海圍繞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若干問題,面向全市機構編制系統的全體工作人員,以及納入權力清單范圍的市直部門相關工作人員共計200余人作了專題輔導報告。
報告會從中央對綜合執法改革的總體思路和部署,改革的法律法規依據、各地綜合執法改革的做法和經驗,中央編辦對推進綜合執法體制改革的要求和重點工作等方面,闡述了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意義和可行性,提出了要準確把握改革的“一個目標,五項任務”,并做好與五個相關改革的銜接。“一個目標”即要在縱向上減少層級,解決多層執法問題;橫向上確立農林水、資源、城建等10個方面推進執法改革,解決多頭執法;推進執法重心下移,解決基層執法力量不足、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等問題。“五項任務”即要探索行政執法職能和機構整合的有效方式、理順綜合執法機構與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關系、探索規范執法程序、明確和細化自由裁量權、與刑事司法手段相銜接。做好與五個相關改革的銜接,即要將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與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相銜接、與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相銜接、與權責清單制度相銜接、與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相銜接、與控編簡編工作相銜接。
這次輔導報告思想深刻、內涵豐富,為全市機構編制系統工作人員理清了推進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工作思路,明確了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工作重點和目標任務,進一步增強了推進改革的信心和決心,對推進我市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有重要的指導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