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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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環境監管,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制,實現環境監管的網格化、精細化、智慧化、法治化,近日,我市制定了《濟南市進一步完善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工作方案》,從明確職責、設立機構、強化編制三方面著力,加快推進全市三級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建設。
一是合理劃分各級網絡監管權限。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重心下沉、全面覆蓋、責任到人”的原則和“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齊抓共管”的工作要求,建立以市政府為責任主體的一級網格,以10個縣區為責任主體的二級網格和以143個鎮街為責任主體的三級環境監管網格。按照各級網格監管權限,明確各自職責任務,做到網格邊界清晰、責任主體明確、目標任務具體,確保環境監管實現全方位、全覆蓋、無遺漏,形成監管有力、協調順暢、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
二是組建三級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中心。為確保三級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體系落地,市編辦在全市事業機構限額總量控制的情況下,做好動態調整文章,充分利用前期事業單位清理規范、撤并整合和清理“僵尸”單位置換出的機構限額,在市、縣區、街鎮分別設立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中心。
三是切實強化人員編制配備。為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力量,在總量內盤活用好編制資源,對市、縣區、鎮街環保網格化監管中心分別按20名、10名和不低于5名的編制員額進行配備,所需編制全部在市屬和各縣區編制總量內調劑。
下步,我市將以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中心為基礎,不斷完善網格化管理運行機制,構建區域內綜合性的網格化監管體系,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