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17-01-23
信息來源:
平陰縣編辦扎實完成縣鎮兩級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機構設置工作。一是深入縣環境保護局和各鎮、街辦進行實地調研對接,就機構設置、職責調整、人員配備等事項進行溝通交流,深入聽取意見建議。二是在調研基礎上,結合清理“僵尸”事業單位,將工作任務不飽滿的平陰縣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更名為平陰縣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中心,重新調整工作職責。三是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則,利用原鎮(街道)撤并整合的計劃生育服務站機構編制資源,在各鎮(街道)統一設置鎮(街道)環境保護網格化監管中心, 建立健全網格化環境監管體系,推動縣域環境監管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