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作為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已經逐步成為國民經濟發展的生力軍。中小企業在產品技術創新、區域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著日益重要的作用。從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獲悉,今年以來,市財政局多點發力扶持我市中小企業發展。
嚴格落實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政策。各部門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規范設置供應商資格條件,降低中小企業參與門檻,靈活采取項目整體預留、合理預留采購包、要求大企業與中小企業組成聯合體、要求大企業向中小企業分包等形式,確保中小企業合同份額。通過提高預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擔保、支持中小企業開展合同融資、采用電子標采購免費提供電子采購文件等方式,為中小企業參與采購活動提供便利。嚴格按規定及時支付采購資金,不得收取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保證金,有效減輕中小企業資金壓力。
調整對中小企業的預留份額。小額政府項目(200萬元以下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原則上全部預留給中小企業。各級預算單位超過200萬元的貨物、服務采購項目和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中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當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5%以上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
調整對小微企業的價格評審優惠幅度。對未預留份額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項目,以及預留份額項目中的非預留采購包,貨物服務采購項目給予小微企業的價格扣除優惠,由財庫【2020】46號文件規定的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業與小微企業組成聯合體或大中型企業向小微企業分包的,評審優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購工程的價格評審優惠按照財庫【2020】46號文件的規定執行。